公司多項舉措確保汛期施工安全
發布時間:2016-06-23 09:37 點擊次
為防范汛期雨季極端天氣施工現場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在建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科學應對各種復雜天氣和不利因素帶來的突發情況,確保在建工程在汛期安全推進,公司制定多項舉措,確保汛期項目安全。
一是加強汛期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要求各項目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高度重視汛期強降雨、大風、泥石流、滑坡、垮塌等自然災害帶來的危害。加強對在建工程施工過程中重點部位的重點檢查,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確保塔吊、龍門架、外腳手架、施工電梯等高空作業設備設施的良好運轉和穩固,確保各項安全措施、防汛措施及應急預案落到實處。
二是嚴明汛期安全生產責任。明確各施工單位企業法人為本企業汛期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各施工項目部建立汛期安全生產制度和應急方案,落實防汛措施,確保汛期施工安全。施工項目部項目經理為本項目汛期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積極做好施工現場防汛及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要及時全面的掌握工程動態,根據天氣變化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和施工工序,避開大風、大雨環境下施工作業,確保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監理單位要對所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全面的汛期施工安全情況檢查,監督施工單位落實汛期安全生產制度和防汛措施,發現安全隱患和違規作業要及時下達書面整改通知,并報送至市質量安全監督部門和建設單位。
三是嚴肅汛期工作紀律。要求汛期期間,各施工企業負責人和項目經理要加強應急值守,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制度,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隨時掌握本單位在建工程的現場情況,發生險情要做到隨叫隨到,迅速機動,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及時、科學、有效的應對和處置,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汛期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