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污水深度處理廠的經營承諾書
發布時間:2016-06-14 10:41 點擊次
隨州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本人系______________(經營方名稱)經營污水深度處理廠的日常運營及維護,本人(或公司)承諾遵守如下管理規定:
1、中標后自委托之日起,負責每天正常污泥量處理,確保污水生物處理池污泥濃度為3000mg/L以下,在十個工作日內不能確保污泥處理正常運行時,貴方可終止協議,我方承擔相關損失及責任。
2、我方在污泥處理過程中,貴方當天抽查污泥含水率超過60%時,將當天的處理量按當月的平均值一天取半計量處理。
3、因我方未及時處理污泥,導致相關責任均由我方承擔(包括日常生產的人員安全問題)。
4、因管理維護不到位,造成設備損壞均由我方承擔且立即修復。
5、廠內水、電管道設施及廠房房屋未經貴方批準不得改裝變更。
6、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簽訂《消防責任書》,不得堆放化學、爆炸、有毒物品。
7、廠房周邊實行門前兩包:
(1)包衛生:門前做到“五無”(無煙頭、無垃圾、無污水、無污垢、無痰跡);垃圾實行袋裝化并定時、定點送放清運;
(2)包綠化:做好綠化保護工作。保持綠化帶內清潔,及時清理落葉、殘枝和垃圾等;
XXXXX(經營方名稱)
2016年6月X日